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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农场中新型雇佣制度的思考

2009-02-15分类号:F324.1

【作者】郭亚萍  罗勇  
【部门】塔里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塔里木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摘要】在家庭农场发展的不同时期采用的雇佣制度有所差异:初建阶段,主要是临时雇佣农工,以年薪制付给报酬;发展阶段,可以采用人身顶股制的做法;高级阶段,主要采用以"顶身股"为核心与临时雇工相结合的雇佣制度。文章重点论证说明了家庭农场中新型雇佣制度涉及的几个主要问题:①从雇佣性质上,农场主是活跃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民营"企业主",是新的社会阶层的成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②雇佣的原则是长期稳定。③雇佣制度有一般的雇佣制度和以"顶身股"为核心的新型雇工制度。④选择农业生产经验丰富、与农场主的利益关系相对一致的一家一户的雇工。⑤雇佣的形式主要有"带地佣工"、"二八种地"、"种地头"等。
【关键词】家庭农场  人身顶股制  雇工
【基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项目“新疆家庭农场模式研究”(编号:07SHB043,2007)的中期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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