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产业运营模式变迁下电力普遍服务的主体及补贴机制
2009-10-10分类号:F426.61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 江西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摘要】我国电力产业改革后,电力产业运营模式由原来的垂直一体化模式转为纵向分离模式。目前我国电力产业正处于输配售一体的模式。随着电力产业运营模式的变化,电力普遍服务的主体也发生了变化。在垂直一体模式下,电力普遍服务的主体是政府;而在输配售一体模式下,电力普遍服务的主体是电网企业。由于电力产业改革使电力普遍服务主体发生了变化,相应的补贴机制也需要重新设计。
【关键词】电力产业 普遍服务主体 补贴机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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