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的农民意愿研究——以河南省为例
2009-09-15分类号:F320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要】农村基础设施属于公共品或准公共品范畴,政府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责无旁贷,是公共财政应该大力支持的重点领域。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断提升农民的参与度。本文以河南省新密市、荥阳县为例,考察了农民对农村道路、生活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满意度和意愿,提出在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中要尊重农民意愿,构建"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互动的利益表达及公共决策机制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 农民意愿 公共品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研究”(06JA630076)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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