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是首要原则——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政策选择
2009-04-30分类号:F301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摘要】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可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未来土地制度改革创新的重要目标之一。国土资源部和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合作项目"土地政策、公共服务与振兴中国农村"课题研究的成果认为: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政策选择应是平等保护、同等待遇、平等开放、城乡一体。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 国有土地 土地使用权 土地市场 土地政策 土地增值收益 国土资源 用地者 土地制度 土地财产
【基金】国土资源部;UNDP合作项目“土地政策;公共服务与振兴中国农村”课题成果的一部分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