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产权基础上承包制与合作制的契合
2009-05-25分类号:F321.32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
【摘要】在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下,应当建立农民以承包经营权进行自主合作的农村内生发展机制。集体产权基础上承包制与合作制的真正契合,坚持了合作制和承包制的合理内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产权制度设计。以集体所有制、承包制和合作制为特征的农村基本制度框架,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制度保障。
【关键词】集体产权 合作经济 新农村建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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