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功能变迁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
2009-11-15分类号:F321.1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摘要】农村土地制度具备社会保障、生产要素和财产三种功能,在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农村土地制度主要功能是不同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主要功能经历着从社会保障向生产要素的转化过程,当前城乡二元体制阻碍了农村土地生产要素功能的发挥。中国经济发展出现的转折性变化要求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以提高生产要素功能为主,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生产要素功能提高可以采取先农村宅基地、再集体建设用地、最后农业用地的创新路径。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 工业化 生产要素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中国农地法律变迁过程中农民土地权利保障的实证研究”(08JA790136); 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05JZD000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届博士后创新项目“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 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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