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问题
2009-01-05分类号:F320.3
【部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摘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主要是政府。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严重短缺,政府应该把公共资源的分配重点放在农村。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十分必要。"一事一议"的改革要遵循民主决策,筹补结合;直接受益,注重实效;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三个基本原则和划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责任、明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两个重点。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 供给机制 “一事一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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