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下安全费用的会计核算
2009-07-01分类号:F275
【部门】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规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以来,煤炭行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财建[2004]119号),通过"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科目核算(财会[200 4]3号),而后扩展到整个"高危行业"。《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
【关键词】长期应付款 专项储备 科目核算 盈余公积 执行会计 安全生产费用 所有者权益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资本性支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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