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式战略联盟vs契约式战略联盟
2009-11-15分类号:F273.7
【部门】
【摘要】股权式战略联盟是由各成员企业作为股东共同创立的,拥有独立的资产、人事和管理权限,一般不包括各成员企业的核心业务。其具体又可分为对等占有型战略联盟和相互持股型战略联盟。对等占有型战略联盟是指合资生产和经营的项目分属联盟成员的局部功能,双方母公司各拥有50%的股权,以保持相对独立性;相互持股型战略联盟中的联盟成员为巩固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地相互持有对方少量的股份,与合资、合作或兼并不同的是,这种方式不涉及设备和人员等要素的合并。
【关键词】股权式战略联盟 vs 联盟成员 契约式 相互持股 合资生产 管理权限 管理结构 局部功能 出资比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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