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控制权的不同形式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2009-12-15分类号:F276.6
【部门】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在GHM不完全合同基准模型中,剩余控制权来源于物资资产的财产所有权。伴随企业组织形态多样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GHM模型中古典意义的剩余控制权也呈现出更多的表现形式。根据剩余控制权的不同来源,本文将其细分为直接控制权和间接控制权两种形式。间接控制权及控制权收益的普遍存在使得公司治理理论关注的焦点从剩余控制权的有效配置转移到了剩余控制权的有效行使上,相应的公司治理实践也发生了变化。
【关键词】剩余控制权 控制权收益 公司治理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802038);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08EJB006)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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