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康标准不宜再提人均纯收入1200元
1995-02-23分类号:F323.8
【部门】江苏省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摘要】农村小康标准不宜再提人均纯收入1200元最近,国家权威报刊仍把人均纯收入1200元作为农村实现小康的标准提出,我们认为,现在这一提法已经很不妥当了。首先,农村人均纯收入是按现价计算的,当年国家计委组织各方面专家进行综合测算时,并没有把物价上涨因子计算...
【关键词】人均纯收入 小康标准 国家计委 综合测算 国家权威 物价上涨幅度 房屋折旧 家电设备 徐恒足 家计调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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