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缺陷判断标准辨析
2009-11-10分类号:F273.2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
【摘要】针对现行产品质量法第46条有关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模糊性,通过对强制标准和一般标准的比较分析,以及对适用"双重标准"而致的不利后果的论述,认为应当尽快由最高人民法院对认识上的严重分歧作出统一、合理的解释。
【关键词】产品缺陷 强制标准 一般标准 辨析
【基金】西南政法大学校级重大项目《侵权行为法立法研究》,项目编号:07XZ-ZD-01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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