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倒右手” 国有资产变私有——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孙殿华等贪污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审计纪实
2009-04-20分类号:F239.227
【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摘要】2008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大古公司)原董事长孙殿华等人贪污公款825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783万余元一案。孙殿华等人身为国有企业高层领导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工程支出等手段,贪污、私分国有资产,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一审判处孙殿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该公司财务部原部长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该公司职工焦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最近,
【关键词】贪污公款 高层领导人 国有企业 华兴 中铁十三局 三年 国有资产流失 审计人员 工程合同 租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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