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商主体
1995-02-20分类号:F710
【部门】长春大学经贸学院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主体应有新内涵。而且,它作为以赢利为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的经济实体,既享有法定的权力,也要尽法定的义务。为此,必须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加速完善其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向商主体转变。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商活动 商主体 商主体经营机制 商主体权力与义务 商主体完善措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