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自治与商会体制之重构
2009-05-10分类号:F203
【部门】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摘要】商会是在应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过程中产生的。相比起政府监管,商会对交易主体的监管具有明显的优势。作为一种社团法人,商会的主要功能是通过自治来实现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共处以及市场主体与政府的沟通。我国商会体制最大的弊端是政府对商会的控制过于严格,以致商会失掉了其自治的本色,因此,未来发展的核心是提高自治。为了发挥商会的效用,在入会原则上可以采强制入会主义。
【关键词】商会 社团法人 自治 强制入会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商法价值的科学发展与商事制度体系构建”(08CFX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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