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信号传递实证分析——来自沪深股市IPO公司的证据
2009-11-25分类号:F233
【部门】广西财经学院 广西大学商学院
【摘要】根据中介机构声誉假说,高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能降低IPO公司新股的抑价水平。以我国A股市场2004-2007年IPO公司为样本,通过对IPO公司数据的检验、研究发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信号逐渐被投资者接收,其审计的IPO公司股价的抑价水平较低,但并没有发现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降低公司新股抑价水平上的作用。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选择 声誉信号 IPO抑价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下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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