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强制披露
2009-09-15分类号:F233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为了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美国萨班斯法案第404节首次提出了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进行强制披露和审核的要求。但这一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很多人质疑内部控制强制披露要求给公司造成了过高的执行成本,并损害了公司竞争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执行机制的缺失,有效的披露根本无从谈起,必须通过执行机制的完善去促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有效披露。
【关键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强制披露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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