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级次设置的经济学分析
2009-06-05分类号:F062.6
【部门】山东财政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一、引言财政体制是在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划分财政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因此研究财政体制自然要涉及政府级次问题。但长期以来,在我国,政府级次被看作是研究财政体制问题的既定前提,即在现有的政府级次下,研究政府间的财权、事权划分及转移支付制度设计问题。只是在贾康、白景明研究员发表于《经济研究》的论文指出政府级次过多是制约我国分税
【关键词】财政体制 转移支付制度 研究财政 白景明 事权划分 管理权限 《经济研究》 成本约束 地方性公共产品 体制问题
【基金】山东财政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