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制订的必要性
2009-08-01分类号:D922.68
【部门】东华理工大学文法艺术学院法学系 抚州市农业局
【摘要】土壤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及战略意义,当前我国的耕地、工矿区、城市都存在较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而现行的零星法律规范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中,有诸多缺陷,不足以对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有效规制。鉴于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制定了统一的专门性土壤污染防治法,且产生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十一届全国人大应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规划,建立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关键词】土壤污染 防治 立法 必要性
【基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之法律规制研究”(Fx0812)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生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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