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批发市场立法的思考
2009-04-23分类号:D922.294;F724.1
【部门】北京物资学院法政系
【摘要】商品批发市场具有集散、交易、信息、价格形成和结算等五个方面的基本功能。我国目前规范商品专业批发市场的一些规定散落于各部法律之中,存在着批发市场法制建设滞后,内容零散混乱、自相矛盾,规定过于细化,且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内容过时,未体现循环经济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等问题。应尽快制定一部统一的批发市场法,以明确批发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规定批发市场的设立制度,对批发市场交易主体和交易的商品实施准入制度,制定批发市场交易机制的管理制度,完善批发市场的管理体制。
【关键词】批发市场 规章制度 市场交易 市场准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流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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