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2009-05-20分类号:D922.284
【部门】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保险法,新《保险法》修订的一个重要特点和内容是加强对消费者主要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在本文中,笔者提出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整体利益的保护;二是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个体利益的保护。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分别体现了保险业监督管理法和保险合同法的不同性质和功能,是理解和贯彻执行保险法的出发点。
【关键词】《保险法》 消费者保护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