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执法主体资格的探讨
2009-07-05分类号:D922.27
【部门】中南大学
【摘要】审计机关以《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审计法律法规为依据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这为社会各界所认可。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机关往往还要根据财政、税务、金融等其他法律法规进行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那么,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有违反相关财政、税务、金融法律、法规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到底能否依据这些规定在法定等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监督和处理处罚呢?
【关键词】审计机关 审计法 《审计法》 金融法律 被审计单位 财务收支 审计决定 职权范围 行政给付 行政强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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