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财产权与国家征税权的价值冲突与契合
2009-08-20分类号:D922.223
【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公民财产权是国家税收的源泉;国家公权则是公民财产权的保障。国家征税权不能无度行使,公民人性尊严是国家征税权的限度。国家征税权的限度可以获得经济解释。税收法定原则是控制国家征税权的基本路径。公民财产权与国家征税权的理想关系,是在宪政制度框架内达到均衡。
【关键词】公民财产权 国家征税权 价值冲突 契合
【基金】王士如教授主持的上海财经大学“十一五”; “211工程”重点学科平台建设课题《公民财产权的法律保护与公共政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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