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五大看点
2009-01-05分类号:D922.22
【部门】
【摘要】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批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并对原《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2008年11月10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关键词】增值税法 消费税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行政许可 进项税额 扣缴义务人 增值税制 征收率 实施细则 纳税地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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