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税收协定争议仲裁的法律特征
2009-03-15分类号:D997.4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摘要】国际税收协定争议仲裁以有关各方的自愿为基础,所谓的"强制仲裁"是不存在的。在仲裁过程中,纳税人实质性地参与仲裁程序具有理论和实践基础。税收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其裁决应具有约束力。对税收协定争议仲裁的监督机制可通过在双边条约的基础上成立专门委员会来实施。
【关键词】税收协定争端 仲裁 法律属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