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七)》对《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影响
2009-12-01分类号:D924;D922.22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当前《税收征管法》中关于偷税行为的定义已不能适应税收实践的需要。为此,本文认为亟需对《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进行全面的修改。《刑法修正案(七)》为修订《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提供了依据,同时,从法的位阶与效力关系看,适应《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并以其为依据修订《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是必须的。
【关键词】《税收征管法》 《刑法》 偷税行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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