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续期”不等于无偿使用
2009-05-30分类号:D923.2
【部门】甘肃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山东省德州市国土资源局
【摘要】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第149条中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以下简称"自动续期")。这一规定给了人们无限遐想,也引起了一些争论。如有的人认为,自动续期就等于不再经过批准,只要房子不倒就可以无限期使用;还有的认为,自动续期就是不需要再缴纳
【关键词】自动续期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等于 出让合同 公共利益需要 有偿使用费 用地手续 期限届满 出让制度 房屋所有权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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