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论管道通过权及其设立
2009-02-15分类号:D922.292
【部门】华中科技大学国土资源与不动产研究中心
【摘要】研究目的:促进能源事业的发展,为中国设立管道通过权提供理论依据。研究方法:资料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管道通过权不同于铁路、公路通过权,也不同于城市地下管网通过权,它实质上可以界定为一种地役权,现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调节油气长输管道建设与经营中的土地权利关系。研究结论:设置管道通过权对管道建设用地的取得、土地利用各方权利的平衡、管道的安全维护及管道廊道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油气长输管道 管道通过权 地役权 权利设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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