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破产法基本制度评析及借鉴意义
2009-05-18分类号:D922.291.92
【部门】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
【摘要】因为历史和体制的原因,与台湾地区繁荣及发达的市场经济相适应,台湾地区破产法也比大陆破产法完善。台湾地区破产法不仅设计了一套严密完整的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如债权人自治制度、破产管理人制度、不诚实破产犯罪制度等,而且设计了一套体现现代破产立法趋势的保护债务人利益的制度,如破产免责制度、自由财产制度等。上述破产制度正是大陆破产法不完善甚至尚付阙如的地方。因此,研究、借鉴台湾地区破产法律制度,对于大陆破产法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商会和解 债权人自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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