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破产机制分析
2009-03-06分类号:D922.291.91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人力资源部 北京市仁达书报资料咨询服务公司
【摘要】2008年经济危机中金融机构"前赴后继"地卷入暴风眼,引发了各学界对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相关机制的思考。我国新《企业破产法》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首次专门就金融机构破产作出规定。但金融机构毕竟不是一般的企业法人,破产程序必有其特殊性。新《企业破产法》仅对其破产程序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这些规定如何具体实施.将有赖于一系列具体措施的支撑,如个人债权的清偿顺序及保障问题、破产管理人的选任问题和破产金融机构资产的变现问题、存款保险制度问题。
【关键词】金融机构 破产机制 立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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