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预约定价协议的法律探讨
2009-07-09分类号:D922.22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
【摘要】预约定价协议是发达国家普遍使用的反避税方法。我国对预约定价的税务管理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在立法和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亟待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强化对预约定价协议法律效力、举证责任、救济机制和违约责任的立法研究,可规范预约定价行政行为,确保预约定价执法公正,使我国预约定价制度成为调整转让定价行为、打击国际逃避税、解决国际税收争端的有效武器。
【关键词】预约定价 法律效力 举证责任 救济机制 违约责任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财政转移支付规范化;法制化研究”(07CFX023)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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