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思路研究
2008-03-15分类号:X321
【部门】徐州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徐州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徐州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徐州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江苏徐州221116 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河南开封475001 河南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 河南开封475001 江苏徐州221116 江苏徐州221116 江苏徐州221116
【摘要】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是一种新型生态补偿方式,具有目标多元性、定位战略性、机制科学性、等级层次性、政策配套性。与传统生态补偿相比,不仅生态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是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的科学基础,而且区域分工理论、区域发展空间均衡理论、区域管治理论对其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实施生态补偿中,应遵循注重科学、政府主导、规范有序、协商一致等原则构建生态补偿模式,为促进这一新型生态补偿的落实,需要注意:树立大局意识,引领生态补偿;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生态补偿;科学规划先行,落实生态补偿;改革财政预算,提高补偿效果;完善配套政策,协动生态补偿。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 生态补偿 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6BJL058);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指导项目(07SJD790037); 徐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06XWA15)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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