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政府与高校的行政法律关系及其权限边界
2009-06-20分类号:D922.16
【部门】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摘要】我国政府与高校的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权力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集中表现为:重视实体法权利而忽视程序法权利,彰显行政权力而忽视行政相对人权利,政府与高校权利与义务脱离而导致政府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侵犯等。高校与政府行政法律关系的治理,核心是解决二者的权力分配。要达到权力的合理分配,应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以"平衡理论"作为权力分配理论,实现对政府与高校权限边界的法律确认与规制。
【关键词】政府 高校 行政法律关系 平衡理论 权限边界
【基金】2007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大学制度的法律重构”(项目编号:07K004Z)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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