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托收承付”争论的再思考
1992-08-28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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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来,人欠、欠人的“债务链”遍及全国,而且前清后欠,越欠越多。有人认为出现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1988年底出台的新结算办法取消了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在几经争执之后,恢复了异地托收承付,但“三角债”并未由此而减少,仍是越欠越多。因而,有必要对托收承付这种结算方式再作思考。一、托收承付方式的结算特点托收承付这种结算方式从1953年3月试行以来,一直是我国经济活动中的主要结算方式。它与商业买卖中通行的先收款或先收汇款或先收商业
【关键词】托收承付 结算方式 购货单位 商业信用票据化 结算办法 经济活动 销货方 商业买卖 保付支票 结算贷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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