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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995-07-24分类号:F272

【作者】张志银
【部门】
【摘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由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组成的企业组织体系,其基本框架是由各国的公司法或相关的法律所规定的。公司作为法人,在股东投资入股并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以后,便对自己的资产拥有合法的财产权,投资者只就其投入公司的出资拥有股东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公司的最终控制权。通过股东大会,公司的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法律规定了股东所拥有的权利和股东大会的权限。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一种常设机构,由于公司股东众多,不可能通过股东定期召开股东大会来直接管理经营企业,因此,就有必要由董事会受全体股东的委托,来代表全体股东发展和保护股东的投资,使股东的投资保值和增值。董事会...
【关键词】最终控制权  决策过程  最高权力机构  内部人控制  组织体系  高层经理  国家股  常设机构  注册登记  法人治理结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管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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