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的几点建议
2008-11-01分类号:R197.1
【部门】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摘要】2008年2月14日,财政部发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结束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从2003年试点以来没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历史。但是,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度中仍有个别问题值得研究探讨:1.制度未设置"实物基金资产"一级科目。这种设计,限制了基金的存在形态,一旦实务中出现基金的其他形态,例如收到某些组织、机构或个人捐赠、馈赠的药品、医疗器械、器材等实物资产,将给核算工作带来不便。因此,笔者建议
【关键词】农合基金 医疗器械 《制度》 个人捐赠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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