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公司制度
1995-02-01分类号:F279.516
【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研究室
【摘要】德国的公司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股份有限公司,二是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总数中,有限责任公司占绝大多数。例如,在1986年,公司数量为282,671家,其中股份有限公司为2165家,有限责任公司为280,506家,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上市公司的数目更少。到1989年末,股份公司有2492家,其中只有649家在1990年年底上市,上市交易仅占1/4左右。 与美、日相比,德国的公司制度(在本文中主要指股份有限公司)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建立双重委员会制度,即存在监事会和董事会;二是强调职工参与。
【关键词】公司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 职工参与 监事会主席 股票市场 经理人员 委员会制度 工人代表 公司资产 规定比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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