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合理回报”的立法困境与出路
2008-02-20分类号:G522.74
【部门】广东教育学院教育系 广东广州510303
【摘要】民办学校出资人可以取得"合理回报"的法律规定带来了诸多新的法律问题,并面临一系列无法摆脱的困境。立法应取消这一规定,以税收优惠和财政资助取代"合理回报";同时,借鉴国外财团法人制度,完善公益性民办学校法人的治理机构及其财产、财务制度。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在于修改《教育法》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办学的规定,明确区分营利性民办学校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对之适用不同法律进行调整。
【关键词】民办学校 合理回报 非营利性 困境 出路
【基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专项课题《〈民办教育促进法〉配套政策研究与学校制度研究》的系列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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