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
2008-04-20分类号:F842.6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
【摘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已经成为各地政府的共同认知,但是在推行过程中应采用何种模式一直备受争议。权衡利弊可以设计一条中间途径:相对强制保险模式,即公众场所的业主或经营者可以自主选择投保责任保险或提供财务担保的形式,以此来解决受害公众的责任保障不充分问题。此外,在推行过程中,必须注意发挥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关键词】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相对强制投保 财务担保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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