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行业价格垄断行为的规制
2008-07-15分类号:F842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件大事。这部法律以整整一章的条文对垄断协议进行了规范,而这些条文当中,以涉及价格的垄断协议最为引人注目。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协议。除了极其有限的几种情形之外,这类价格协议均应禁止,此即通称的"本身违法"。
【关键词】价格垄断 市场经济体制 保险监管 国内保险市场 中国保险市场 偿付能力监管 我国保险市场 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监督管理 寡头垄断市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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