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私募基金合法与非法的界限
2008-10-25分类号:F832.51
【部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
【摘要】由于立法的滞后,私募基金在我国长期处于灰色地带,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确。为了规范私募基金,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执法和司法的公正,切实维护投资者的正当权益,应当明确私募基金合法与非法的界限。
【关键词】私募基金 公开发行 非法集资 集资诈骗
【基金】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团队培育计划项目《中外私募基金法律制度比较研究》(项目编号:A-0204-05-069)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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