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2008-09-25分类号:F842.6
【部门】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摘要】长期以来,我们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界定为"部分积累制",导致出现了社会保险"税费之争"、个人账户"空账"和中央政府责任无限放大等现实问题,其根源在于养老金转制成本及其清偿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因此,应从根本上改革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构,建立包括基础养老金(国民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强制性企业年金)和自愿性企业年金在内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并通过个人账户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和"划资偿债"等措施保障三支柱养老金制度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养老保险 统账结合 部分积累制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7CJY053)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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