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中国地震保险制度
2008-07-12分类号:F842.6
【部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
【摘要】中国是一个高地震风险的国家,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地震保险制度。中国有必要建立地震保险制度,而且当前也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中国的地震保险制度应该遵循"安定灾民生活为主,补偿灾害损失为辅"的指导原则;根据该原则,强制家庭住房和生命线项目投保地震保险;政府需要通过建立地震保险基金并采取其他措施支持地震保险制度的建设。
【关键词】地震保险制度 必要性 可行性 构想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