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实践及挑战
2008-02-15分类号:F832.2
【部门】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陕西西安710061
【摘要】2004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出台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简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确定了基于内部评级法的信用风险度量和资本金计算框架,使得内部评级体系作为银行经营管理的主线显得更加明确。在这一国际大背景下,我国大中型银行逐步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实践,加强了信用风险管理,初步建立了内部评级体系,积极准备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本文在把握我国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建设实践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部分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在违约定义、评级结构、评级方法、评级流程等方面的特点,揭示了其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之间的差距。
【关键词】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内部评级法 内部评级体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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