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生税收
2008-06-01分类号:F812.42;D632.1
【部门】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摘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目前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税收是政府的基本收入手段,对于民生产生重大影响。笔者认为,长期以来,存在于我国的是"筹资税收",这是不利于民生的税收模式,目前已经到了转向"民生税收"模式的时候了。本文对计划型"筹资税收"模式、转轨型"筹资税收"模式和市场型"民生税收"模式进行了分析,提出要从转变根本理念的角度思考"民生税收"。
【关键词】民生税收 “筹资税收”模式 “民生税收”模式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我国现行财政政策的实施背景;效果评价与未来走向”的资助,项目批准号:05JJD790094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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