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非解禁
2008-05-23分类号:F832.51
【部门】
【摘要】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俗称"大小非",占总股本5%以上的就是"大非",5%以内的就是"小非"。这部分原非流通股在股改后将可以上市流通,即"大小非解禁"。为使非流通股股份在取得上市流通权后不出现控股股东大量抛售现象,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为限制非流通股大量减持做出了三项明确规定:一是试点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
【关键词】大小非解禁 上市流通 非流通股股东 中国证监会 主板上市 制非 十二个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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