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投资者利益 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东方电子民事赔偿案的启示
2008-06-08分类号:F832.51
【部门】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摘要】不久前,历时4年之久的东方电子(000682)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终以股票赔偿、民事调解等方式尘埃落定,被称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此案并非我国证券市场中小股东投诉第一案,也不会是最后一案,但它必将以其原告数量、受案数量、涉及金额之多、调解率之高而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的标志性案件。如今"东方电子案"已了结,但余音未平,个中原委,仍值得我们深思。
【关键词】证券市场 东方电子 民事赔偿 民事调解 公司年报 资本市场 受案 会计师事务所 国外证券 集体诉讼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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