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标准
2008-02-06分类号:F832.48
【部门】南开大学商学院 南开大学法学院 天津300071 天津300071
【摘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内涵在不同法系下有不同的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投资行为的变化,注意义务的标准也经历了由法定投资列表制向谨慎投资人原则的转变过程。组合投资理论的出现对注意义务的标准提出了挑战,使得注意义务的标准有了新的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应尽注意义务的具体标准包括分散投资义务、亲自管理及受托行使股东权利的义务。
【关键词】注意义务 列表制 谨慎投资人 现代投资组合理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