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我国商业银行由分业到混业的摆渡者
2008-07-15分类号:F832.39
【部门】山东工商学院
【摘要】设立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实行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符合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历史潮流,有利于发挥各金融机构的协同效应。在这一进程中,政府立法要先行,商业银行并购进入随后,商业银行要绝对控制所并购的子公司,做好并购后资源的有效整合。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 并购 集团混业 经营分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管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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