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解读及新规操作
2008-05-23分类号:F752.5
【部门】山东省德州市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德州市陵县国家税务局
【摘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国税发[2007]123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已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新《办法》在以往若干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资格认定、免税申报、免税核销、视同内销及补税处理五方面进行了规范,为税收管理人员加强征管、指导小规模纳税人业
【关键词】管理办法 税收管理 税务机关 货物报关 退税机关 注销税务登记 电子申报 免税证明 进项税额抵扣 国家税务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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